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》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次會議于2013年6月29日通過,2013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號公布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》分總則,生產、經營、使用,檢驗、檢測,監督管理,事故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,法律責任,附則共7章101條,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。
作為特種設備使用單位,為深入學習和了解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》,我司開展了12月“特種設備安全法學習月活動”,由公司安技部牽頭組織,準備了安全法學習課件、學習資料和考試試卷,各部門員工積極參與。
本次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》學習效果良好,使得員工了解到特種設備安全法的基本內容,讓大家明白依法依規安全使用特種設備的重要性。公司將會在2014年組織全體員工繼續深入學習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》,同時在實踐工作中讓員工加深對特種設備安全法的各項條款的認識。
